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要求,我行在200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对存款人在我行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和账户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等途径,对在我行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代理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二、开展账户年检,在我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交经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其他已变更的相关资料给开户支行进行年检。逾期不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年检手续的,我行有权按有关规定暂停该账户的支付结算。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深圳平安银行深圳管理部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