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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三责险费率已下调 三责险退保不划算

2008-02-03
 

  从今天(2月1日)起,6座以下私家车主只需花950元,就可以享受到交强险最高达12.2万元的保障,旧版交强险的投保人如尚在保障期内,今起也可按照新交强险的最高标准进行赔付;商业三责险也从今天起降低费率。让无责司机更省事的“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流程机制”,也将从今天起正式实施。专家提醒投保人,因为交强险费率下调、保额增加而退保新商业三责险并不划算。

  私车交强险:3年不出事只交665元

  新的交强险最大变化体现在保费费率明显下调,保额大幅上升。新交强险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旧交强险分别为5万元、8000元和2000元。同时,16个车型的费率下调,以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为例,由1050元/年调为950元/年。

  理论上如果私家车主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最终投保交强险只需支出665元。但实践中,由于单挂钩交通事故、奖优罚劣的交强险浮动费率机制去年7月1日起才实施,所以今年续保的车主,最多也只能回溯到1-2年不出事的记录,所以今年能参照的省钱档次,其实最多是2年不出险省20%,即投保交强险要花950元×80%=760元。

  商业三责险:保费最高下降9.5%

  今天起,商业三责险也正式启用新费率。以江苏A款中的家庭自用6座以下轿车为例,保额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和100万对应的原先保费是736元、1030元、1163元、1251元、1398元、1661元、2164元,下调后为666元、961元、1097元、1191元、1345元、1614元、2101元。下调幅度在2.8%至9.5%不等。

  人保财险南京市分公司车辆保险部经理李健介绍,由于保单通常是在车主投保次日零点起生效,所以实际上昨日到保险公司承保、续保的保单上,注明的已经是新费率。

  根据保监会规定,“新交强险标准今年2月1日起执行,对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即只要老保单还在保障范围的,今起也照新的交强险最高赔付标准执行。

  简化流程后:无责方司机省时省钱

  保监会要求:“为简化交强险无责方的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从2008年2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记者昨天从江苏省保协、人保等公司了解到,目前这一机制的相关赔付指引已经下发到各家公司。从今天开始,无责司机理论上将更省事——以往需要“跑腿”配合有责司机查勘、定损、垫付的事儿,都可以得到简化。

  据介绍,各保险公司对承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在发生机动车辆互碰,且没有人伤亡时,都将按照简化机制处理。以前,两车发生碰撞,不涉及人员伤亡,无责方也要先后到两家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还可能发生预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情况。

  现在简化处理后,无责方只需提供有关索赔资料。有责方的保险公司将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有责方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有责方交强险项目下进行索赔。而且从今日起,无责财产最高赔付额将由现行400元降为100元。

  投保需注意:新三责险退保应谨慎

  自交强险提高保额、下调保费的消息出台以来,不少开车人都筹划着减少甚至不保商业三责险。李健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误区”。因为交强险对人伤和物损的赔偿是分开、各自有限额的;而商业三责险并不区分。此次交强险虽然总体限额由原来的6万上调到了12.2万,但增加的部分主要体现在人伤赔偿上——如有责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原本的5万上调至11万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8000上调到1万,但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有责)还是保持在2000元不变。“打个比方说,万一撞了宝马、奔驰这样的名车,2000元的赔偿根本不够啊。”因此从保障物损的角度,李健建议开车人还是宜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加保一个商业三责险。

  一家财险公司江苏分公司理赔部负责人也提醒道,新旧三责险保费差异并不大,已经投保而保单尚未到期的客户如果选择退保三责险应谨慎。他解释说,此次商业三责险的费率调整幅度对实际支付保费的影响并不大。以普通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10万元至30万元保额的商业三责险保费下调仅五六十元,如果选择退保后重新投保,并不能让车主占到多少“便宜”。而已经投保尚未到起保日的保单发生退保时,保险公司要收取退保手续费,一般为3%左右。已经起保而未到期的保单,要按实际保险天数收费,如保单已生效30天,保险公司按扣除30天后的保费退保,即退(365-30)/365×保费。另外,退保需要填写批改申请,老保单收回后再重新填写新保单、提交相关材料,手续繁琐。另一方面,如果老保单尚有未处理完的赔案,轻易退保会对后续理赔造成更多麻烦。

  注:此文转载自新浪 来源《扬子晚报》记者马 燕 沈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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