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8年1月1日北京市实施了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之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再次将监管重点锁定车险理赔难。
三项考核指标解决理赔难
在2月26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举行的“抗灾救灾 居安思危”通报会上,北京市保监局局长助理刘跃林提到,继2007年顺利推进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范航意险、治理寿险销售误导之后,2008年北京市保险业将从车险入手,重点治理保险理赔难问题,切实解决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据了解,目前有关产险服务投诉中,车险投诉约占八成左右,突出表现为车险理赔结案率低,理赔程序和环节过于复杂,查勘定损理赔核批时限长,故意刁难久拖不赔等。为此,北京保监局联合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将于今年二季度北京市保监局首次公布三个重要的保险公司考核数据——结案周期、结案率、万车投诉率,将理赔难的保险公司公之于众,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公示制度初见成效
“我们的目标是:谁理赔难,那你以后就别再理赔了。我们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决心决不动摇,多少人骂我们、多少公司骂我们也决不动摇。”刘跃林一向快人快语、直言不讳地表示,对于理赔难的保险公司,消费者也会选择用脚投票,今后不再购买这家公司的保险。
据了解,三个数据考核指标公示制度推出后,北京各家保险公司都很重视,原本理赔款都是一月一结,由于担心影响结案周期和结案率,一些保险公司甚至开始主动上门服务送去理赔款。保险业由恶性价格竞争逐步向比拼服务质量的转变,有利于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见费出单防止中介机构挪用保费
为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保险的管理,北京保险业还实施了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该项制度通过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财务系统,与北京交强险信息平台、北京交管局信息平台以及银行或银联公司收费系统实时对接,在销售机动车辆保险时,根据全额保费入账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出具正式保单。
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的实施,大大提高了保险公司业务数据的真实性,防止少数不法代理机构挪用保费甚至恶意拖欠保费现象,也保护了广大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作者谢莉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