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营业部启动实施建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公告
根据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部署,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于2007年4月10日全面启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7年4月10日起平安证券全国营业部全面实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行”)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平安证券营业部新客户及合规老客户可根据需要选择建行作为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银行。 二、符合条件的客户需前往资金账户开户营业部及银行网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签约手续。 三、平安证券营业部客户实现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后,原有各种证券交易委托方式保持不变。客户原开通的银证转帐服务将由第三方存管银证转帐服务代替。未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客户,银证转帐服务保持不变。 四、除客户自行办理外,平安证券还将为银证转账客户及原银证通客户实施批量转换,具体时间请留意平安证券各营业部公告。 五、平安证券将根据业务实施计划,陆续启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交通银行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具体时间请留意平安证券公告。 六、客户咨询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事宜,请登陆www.pingan.com及拨打平安证券营业部咨询电话: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