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领取保单价值信息
保单号码:
本年度领取次数:
累计领取次数:
保单现金价值:
领取金额:
领取规则
智富人生部分领取保单价值须知
- 1.您在部分领取智富人生保险的现金价值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将按领取的现金价值等额减少;
- 2.您在部分领取智富人生保险的现金价值后,险种合同保险金额会发生相应变化:
A款:部分领取保单价值后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现金价值等额减少,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时,本公司有权调整至最低限额;
B款:部分领取保单价值后基本保险金额不受影响,但因保单现金价值的变化,身故保障也会发生相应变化;
- 3.您在部分领取智富人生保险的现金价值后,险种合同的年交保费金额不变;
- 4.您在交纳续期保费或者追加保费增加智富人生保险的现金价值时,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收取一定的初始费用。
智富人生A/B款(892、893)
- 1.每个保单年度内,前两次部分领取保单价值不收取手续费,第三次及以后各次部分领取保单价值的手续费为每次20元,手续费直接从领取的现金价值中扣除;
- 2.每笔领取的金额不得小于1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 3.部分领取保单价值后的现金价值不得小于1000元与最近一次结算日扣除的保障成本的3倍二者中金额较大者;
- 4.部分领取保单价值后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现金价值等额减少,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1000元的,本公司有权调整至最低限额(仅限智富人生A)。
稳赢一生I/II代(899、897)
- 1.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2次,且被保险人在申请部分领取时未发生保险事故;
- 2.每笔领取的金额不得小于1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 3.部分领取保单价值后的现金价值不得小于1000元。
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888)
- 1.客户须指定领取的投资账户及投资单位数,每笔最低领取比例是当时投资账户现金价值的10%,每笔领取的投资单位数不得少于
100,且为10的整数倍;
- 2.领取后的投资账户现金价值总额不得低于1000元。如果领取后的投资账户现金价值总额低于1000元的(按最近一次资产评估日
卖出价格计算),投保人只能申请退保,不能申请部分领取保单价值;
- 3.客户须明确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是针对基本投资部分或追加投资部分。客户未指定的,采取默认的方式:先领取该投资账户累计追加投资所
对应的投资单位价值,若申请领取的投资单位数大于该账户累计的追加投资部分投资单位数时,超过部分从基本投资部分对应的账户
中扣除;
- 4.基本投资部分的部分领取保单价值后,险种的保额和保费、满期特别给付金按照基本投资部分总的领取比例相应减少;追加投资部分的部分
领取保单价值不影响险种的保额和保费;
- 5.申请基本投资部分的部分领取保单价值后,险种续期保费不得低于1260元,否则本公司有权调整领取投资单位数以保证最低保费不低于1260元;
- 6.宽限期最后十五日内申请部分领取的,交易完成后,须及时交纳保费。
聚富年年(886)
- 1.投保人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申请部分领取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投保人不能申请部分领取保单价值;
- 2.投保人须指定领取的投资账户及投资单位数,每笔领取的投资单位数不可少于100,且为10的整数倍(领取投资账户项下的全部单位
数时无此限制),领取后的投资账户剩余投资单位数不可少于100;
- 3.领取后的投资账户现金价值总额不可低于1000元。如果领取后的投资账户现金价值总额低于1000元的(按最近一次资产评估日卖出价
格计算),投保人须申请退保,或减少本次申请领取的金额;
- 4.对每一保单年度的前12次部分领取保单价值不收取部分领取手续费;对同一保单年度以后的各次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本公司每次收取20元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手续
费。本公司可以调整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但调整后的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手续费最高不超过每次50元。
聚富步步高(885)
- 1.投保人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申请部分领取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投保人不能申请部分领取保单价值;
- 2.投保人须指定领取的投资账户及投资单位数,每笔领取的投资单位数不可少于100,且为10的整数倍(领取投资账户项下的全部单位数
时无此限制),领取后的投资账户剩余投资单位数不可少于100;
- 3.领取后的投资账户现金价值总额不可低于1000元。如果领取后的投资账户现金价值总额低于1000元的(按最近一次资产
评估日卖出价格计算),投保人须申请退保,或减少本次申请领取的金额;
- 4.部分领取保单价值后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现金价值等额减少,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1000元的,本公司有权调整至
最低限额;
- 5.对每一保单年度的前12次部分领取保单价值不收取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手续费;对同一保单年度以后的各次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本公司每次收取20元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手续费。
本公司可以调整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但调整后的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手续费最高不超过每次50元;
- 6.付款时间:公司收到投保人申请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
7.在应交日所处相邻的两个资产评估日之间申请部分领取保单价值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7.1 未交保费的,应该先办理领取,本期应交合同保费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后交纳;
7.2 已交保费的,在办理领取时,可先退费,在下一个资产评估日后按部分领取后的标准交纳保费,也可以与公司约定:本期多收的合同保
费以追加保费的形式在本次评估日进入投资账户。
附加聚富步步高(818)
- 1.投保人可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间内申请部分领取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投保人不能申请部分领取保单价值;
- 2.投保人须指定领取的现金价值,每笔领取的现金价值不可少于100元,且为100的整数倍(领取全部现金价值时无此限制),领取后本附加险
现金价值不得低于100元;
- 3.每一保单年度内,每一保单前12次部分领取保单价值免手续费;对同一保单年度以后的各次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本公司每次收取20元部分领取手续费,部分领取保单价值
手续费直接从给付的现金价值中扣除,本公司可以调整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但调整后的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手续费最高不超过每次50元(行使部分
领取权的部分领取保单价值不计入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次数);
- 4.可同时申请险种及附加险部分领取保单价值。部分领取保单价值后保单的投资账户现金价值总额(含本附加险万能帐户价值)不可低于1000元(投资连结帐户
按最近一次资产评估日卖出价格计算)。
赢定金生(878)
- 1.投保人须指定领取的投资账户及投资单位数,每笔领取的投资单位数不可少于100,且为10的整数倍,领取后各投资账户中剩余的投资单位数不可
少于100(全部领取无此限制);领取后投资账户剩余投资单位数合计不可少于100且投资账户总价值不能低于1000;
- 2.部分领取保单价值后保单的险种合同投资单位价值总额与附加险赢定万能保单价值之和不可低于10000元。如果领取后的投资账户现金价值总额低于10000
元(投资连结账户按最近一次资产评估日卖出价格计算),投保人须申请退保,或减少本次申请领取的单位数或金额;
- 3.对每一保单年度的前12次部分领取保单价值不收取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手续费;对同一保单年度以后的各次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本公司每次收取20元部分领取手续费。本公司
可以调整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但调整后的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手续费最高不超过每次50元。
附加赢定金生(879)
- 1.犹豫期退保,只能与主合同一起操作犹豫期退保,不得单独操作犹豫期退保;
- 2.部分领取保单价值:每次领取的金额不得小于1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领取该附加险投资账户项下的全部金额时无此限制)。部分领取保单价值后保单的险种合同
投资单位价值总额与附加险含赢定万能保单价值之和不可低于10000元。如果领取后的投资账户现金价值总额低于10000元的(投资连结账户按最近一次
资产评估日卖出价格计算),投保人须申请退保,或减少本次申请领取的单位数或金额。
部分领取选择权规则(在投资账户转换项目中完成)
- 1.聚富步步高(885)+附加聚富步步高(818)组合:
1.1 投保人在申请部分领取险种合同聚富步步高(885)的现金价值时,可以选择将领取的现金价值分配进入附加险附加聚富步步高(818)合同,险种合同的
基本保险金额按部分领取的现金价值等额减少,如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本公司有权调整为该金额;每笔转换的投资单位数不可
少于100,且为10的整数倍;主合同投资单位转出后,转出账户的剩余投资单位数不得小于100(该投资账户全部转出无此限制);转出后险种合同账户总价值
不能低于1000元(投资连结账户按最近一次资产评估日卖出价格计算);
1.2 投保人在申请部分领取附加聚富步步高(818)合同现金价值时,可以选择将领取的现金价值分配进入指定的险种聚富步步高(885)合同投资帐户,并约定
现金价值在指定投资帐户之间的分配金额。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以收到部分领取选择权申请书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指定帐户的投资单位卖出价买入相应的投资
单位。部分领取的现金价值分配进入指定的险种合同投资帐户后,险种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分配进入的金额等额增加;每次转换的金额不得少于100,且为10的
整数倍;转换后的剩余金额不得少于100(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 2.险种赢定金生(878)+附加赢定金生(879):
2.1 主合同中的投资单位领出后,可选择分配进入附加险合同;
2.1.1 如果选择分配入附加险合同,每次领取的投资单位数不可少于100,且为10的整数倍;
2.1.2 如果选择分配入附加险合同,主合同投资单位领取后,被领取账户的剩余投资单位数不得小于100(该投资账户全部转出无此限制);领取后主合同账户
剩余的投资单位数合计不得小于100,否则需减少本次领取的投资单位数;
2.1.3 如果选择分配入附加险合同,领取后主合同投资账户剩余的投资单位数合计不得小于100,否则需减少本次申请领取的投资单位数;
2.2 申请部分领取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时,可选择将领取的现金价值转分配入主合同投资账户。且每次领取的金额不可少于100,同时为10的整数倍(将该附加险
投资账户下全部金额领取后分配入主合同投资账户时可不受此限制)。
确 定
部分领取确认
保单号:123
领取金额:
转入银行:
银行账号:
请选择批单领取方式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下一步
下一步
确 定
保单查验系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功能,不同于平安人寿提供的一账通用户名/密码自助服务功能。敬请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