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2月1日实施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平安证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基于与客户的深入沟通和对其投资需求的全面了解而量身定制并实施理财计划的过程。我们在与客户签定《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后,通过专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客户可以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获得账户的投资管理信息,或以约定的方式对投资实施监管。 本产品的特色在于为客户提供一对一的专家理财服务。平安资产管理部采用主动投资管理的模式,在深入了解客户的资产负债状况及风险收益偏好的前提下,借助平安强大的研究力量,深入挖掘各投资品种的潜在价值,为客户定制投资策略并全权负责帐户的投资管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2月1日实施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综合性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平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属于资产证券化产品,平安证券作为管理人,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特定财产或财产权利为基础资产发起设立资产证券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客户可根据个人风险偏好,自行选择产品并进行认购,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取得投资收益。 本产品的特色在于,收益来自于基础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属于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平安证券也可以自有资金参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客户的资产更添保障。
本产品是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的特殊业务,服务对象主要为机构客户。平安资产管理部针对客户的风险偏好及资产匹配需求,根据不同时期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在具体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定期(每月两次)及不定期为客户提供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具体投资组合等投资建议供参考。
本产品的特色在于,客户保留了帐户的管理权限,可自行决定是否采纳投资建议,操作上有较高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