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享安康保险产品计划——一重疾有保障,健康送关爱!——平安人寿

  • 可投保
    年龄范围广
  • 交费期短
    保障期长
  • 保费返还
    比例高
  • 重大疾病
    提前给付
  • 手续
    简便
可投保年龄范围广
0-50周岁均可投保(0周岁指出生
满28日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交费期短,保障期长
只需交费10年,即可享受保障至
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
日零时
手续简便
无需体检,一通电话即可投保
随心选择两种交费方式
月交、年交任您选,轻松无负担
保费返还比例高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返还所交保费的128%,保险合同终止;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按身故时所交保费之和的128%与身故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额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涵盖45种高发重大疾病,等待期后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需发票即可申请理赔;保险金用途不限,支付医疗费后,余款可用于改善生活质量

30岁的宋先生在平安投保了“福享安康”计划,该计划包括平安福享安康两全保险、平安附加福享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40万),每月交费1,495元,10年累计交费179,400元,在合同生效日起至宋先生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宋先生可分别享受以下保障利益:

祝寿金
若宋先生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宋先生可获得所交保费之和128%的返还,共计229,632元,可用于养老安排,主险合同终止。
等待期
若从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宋先生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为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这18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若宋先生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身故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宋先生不幸身故,则赔付4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按宋先生身故时主附险所交保费之和的128%与身故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额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宋先生经合同列明的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按照确诊重大疾病时主附险合同所交保费之和的128%与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额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备注: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
以上平安“福享安康”计划包含“平安福享安康两全保险、平安附加福享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注:本网页介绍内容及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