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年金受托服务以“确保资产安全”为前提,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秉承“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完善、便捷的企业年金管理一站式服务”的年金受托理念,在企业年金业务的团队、经验、技术等多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平安企业年金以领先的受托投资监督系统组成完整的年金受托管理系统,对整个年金基金投资施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和评估,严格执行以受托人为核心的企业年金管理模式,受托人的 职责贯穿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全程,以保证年金基金运作的准确性、安全性和透明性。
根据年金受托者不同,企业年金受托模式分为法人受托和理事会受托。根据具体情况的差异,企业应该选择适合自己的受托模式:
受托模式 比较项目 |
企业年金理事会受托 |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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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机构和 人员设置 以及成本 |
企业需设立常设机构,聘请具有战略资产配置、投资风险管理、账户管理和托管经验的专业人员制定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行使对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监督和管理的职能。 | 主要受托管理工作由法人受托机构完成,企业不需设立常设机构或聘请专业人员,企业可以设立年金管理委员会。 |
法律责任 | 理事会承担管理人过失所造成的连带赔偿责任并负责追偿;理事会受托是自然人受托,对基金进行赔偿的能力不足,因此,理事会内部必须制订非常严格的授权办法和决策机制,否则当一个理事的过失造成年金基金财产损失时,其他理事可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受托人承担由于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责任所造成的年金基金损失的连带责任并负责对责任人追偿。 |
计划建立周期 | 较长(6个月以上) | 较短(少于2个月) |
业务环节操作 | 无专业人员,操作难度大(管理人招标、协调各管理人工作、投资策略调整和运作监督等)。 | 企业年金专业专岗人员,经验丰富。 |
日常受托管理 | 难以及时监督,风险较大。 | 及时的年金管理系统监督,严格的风险控制 |
监管部门检查 和员工咨询 |
没有监督数据和系统,无法及时提供管理报告;时效性差,难以满足员工咨询要求。 | 及时提供系统性的监督和分析报告;及时准确地为员工提供咨询。 |
平安企业年金提供的受托管理模式分为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和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由受托人发起并设计年金基金产品,选择固定的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制定统一规则进行管理,由多个企业加入共同组成的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由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建立的年金基金独立账户,受托人根据企业风险收益特征选择其它管理人。
集合计划更适合企业员工数小于2000人的中小型企业,对大多数企业而言集合计划更有优势。平安年金已经与多家企业成功合作过该类计划。欢迎查看平安企业年金成功案例。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
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 企业年金方案制定和报备流程图
受托合同及相应的委托管理合同签署完成之后,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必须将合同在当地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备并取得年金计划确认函。
>> 企业年金合同报备流程图
平安在国内首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评估体系,对年金管理人进行严格、全面的评估。做为受托人,平安年金利用专业化的考核、监督体系,通过复核、审核等措施,以及先进的技术手段,对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日常运作进行程序性、合规性、实质性的监督,利用报告制度和现场检查制度,提供公正且富有事实根据的评估和控制,从而降低各管理人出错和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对企业年金运作过程实施严格的风险控制和职责监督,确保基金运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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