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型III系列套餐

  • 如果您有意购买此类产品,请提交咨询预约,平安保险专业顾问将与您取得联系
  • 您也可以拨打平安养老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11转8,获得免费报价和咨询服务

计划特色

  • 全新一代套餐产品——“1+4”非常组合,更全面的保障、更随心的选择,满足现代企业个性化保障需求;
  • 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协助企业稳健经营;解除员工后顾之忧,体现企业尽心关怀;
  • 物超所值,投保简便,理赔方便,轻松获取全年365天无忧保障。

投保对象

  • 16-60周岁身体健康的在职员工,续保年龄可放宽至64周岁且身体健康的在职员工;

计划内容

一、 基本保障计划部分(以下计划可按您的需求任选一款)

保险期限:一年

产品名称 保险责任/保险金额
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残疾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险金 意外住院津贴
经济型III-A款 100,000元 最高100,000元 10000元 30元/天(最高180天)
经济型III-B款 60,000元 最高60,000元 10000元 20元/天(最高180天)
经济型III-C款 30,000元 最高30,000元 5000元 10元/天(最高180天)

二、 附加保障计划部分(以下计划可按您的需求自由选择组合)

附加保障计划一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定寿型可选计划 意外身故 50,000元
疾病身故
附加保障计划二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重疾型可选计划 尿毒症、脑中风等2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 50,000元
附加保障计划三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定寿型可选计划 住院日额津贴(因疾病住院,3天免赔期) 50元/天(最多180天)
附加保障计划素四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交通型可选计划 民航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最高200,000元
营运火车、轮船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最高100,000元
营运汽车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最高40,000元

三、 个性化保障计划

基本保障计划(可任选一款)+附加保障计划(可任选组合)=您的个性化保障计划


投保规则

  • 附加保障计划不可单独购买,需附加在基本保障计划基础上组合投保;
  • 企业主要投保职业类别为1-3类职业,最低投保人数为5人,5-8人之间须全员投保;
  • 投保附加重疾型、附加津贴型最低人数为8人;
  • 企业中4-5类职业投保人员占比超过总投保人数的20%,则企业最低投保人数为20人;
  • 以上计划适用于平均年龄40周岁的团体,但[基本保障计划]、[交通型可选计划]不受此限制;

说明:以上所有计划由《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A款)条款》、《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现金补贴团体医疗保险条款》、《平安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条款》、《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平安住院津贴团体收入保障保险条款》、《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分别组成,未尽事宜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