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富﹡胜安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基本信息

  信托名称:平安财富﹡胜安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类型:信托受益权投资类信托

  信托受托人: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委托人(受益人):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委托人(受益人)分为A型、B型, B型委托人(受益人)为受托人指定,除 B型委托人(受益人)以外的其他委托人(受益人)为A型委托人(受益人)。

  保管银行: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优势:投资于收益稳健的《平安财富﹡回龙观二期物业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受益权。

    期间分配,增加流动性安排——信托成立3个月后对A型受益人按照预期收益率进行赎回分配,以对应的信托财产为限;信托期满或终止时,对B型受益人按照预期收益率清算分配,以信托财产为限。满足投资者短期投资需求。

    强大的增信手段——平安创新资本提供保护价认购的增信支持,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信托规模:本信托的规模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规模上限10,500万元。

  信托期限:1年;其中信托成立3个月后对A型受益人赎回分配。

  起点金额:最低认购金额人民币200万元,超出部分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经受托人批准认购金额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除非有关法律法规允许,参与本信托的合格投资者中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投资方向:利用受托人的信托平台,借助信托的制度优势,将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置业”)持有的“平安财富•回龙观二期物业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的受益权。资金闲置期间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以提高受益人的收益。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同时,力求让受益人分享投资收益。

  收益来源:投资项目的运作所得投资收入;信托资金在银行的利息收入;信托财产收益再投资所得收益;信托财产管理和运用过程产生的其它收益。

  信托收益分配:信托成立3个月后进行期间分配;信托清算时进行清算分配。

 

信息披露    

  受托人对本信托的信息披露以在受托人网站www.pingan.com上公布的方式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时有关信息将在受托人的办公场所存放备查,或由受托人寄送。

 

认购流程    

  财富热线: 400 8819 888    

  1.  在签署信托合同及相关文件前,请先阅读《平安财富﹡胜安3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和《平安财富﹡胜安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风险申明书》。填写并亲笔签署(加按手指印)《信托认购申请书》一式两份、《风险申明书》一式两份、《投资者调查问卷》一式两份。

  2.  投资者为自然人的,将身份证和预留银行账户(存折或者银行卡有卡号的一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要求一式两份,并在复印件上亲笔签名(加按手指印);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上述文件的,还需经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签字,若授权他人签字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  将认购资金通过委托人账户用转账或者汇款的形式(请勿用现金直接存入),转入深圳平安银行为本信托开立的信托财产账户。在划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所认购的产品名称、认购人姓名及其他必要信息,并要求银行准确录入备注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认购不成功及经济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受托人不负责赔偿。

  信托财产账户的户名: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胜安3号

  账          号:  0012500007620

  开  户  银  行: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意:汇款时,请在备注或摘要栏里注明:汇款人名称(姓名)、汇款金额及认购产品名称。并提供认购资金划入信托财产账户的入账证明复印件,要求一式两份。

  4.  将所有认购资料原件在成立日前(不包括成立日)转交受托人。

  5.  受托人在确认收到委托人认购资金、信托认购资料及必备证件后,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通知保管银行确认委托人的信托单位。受托人在认购结束后向委托人寄送《平安财富﹡胜安3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等文件。

 

平安出品 品质卓越

  1. 受托人 -----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注册资本最大的信托公司,注册资本为69.88亿元人民币

  平安信托是上市公司平安保险(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6年被批准成为国内首批9家A类的信托公司之一

  首批取得异地信托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之一

  华南地区首家获准发行外汇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

  2006年10月,取得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

  2006年,被评为“2006中国商业地产最佳投融资机构”

  2006、2007年被评为“最知名信托品牌奖”(证券时报评选)

  2008年,被评为“最佳服务公司”(上海证券报评选)

  2008年,取得境外理财业务资格

  在投资管理、项目融资以及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具备成熟的经验。

  依托着国际化的专业人才队伍及平安集团的庞大资源,平安信托先后推出公益信托、汽车消费贷款信托、国开行担保贷款信托、基建项目贷款信托、物业投资信托、房地产项目贷款信托、证券投资类信托、股权投资类信托等富有特色的信托产品。信托业务涵盖了物业投资、基建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公益信托、外汇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领域,在市场上引起强烈的反响。

  2.  保管银行----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保管,保管银行对信托财产履行保管、监督的职责。

 

风险提示:

  本信托计划为具有一定风险的投资产品,受托人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不保证本信托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受托人管理的其它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资料仅作为信托计划的说明材料,并不构成对潜在投资者的要约行为。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时,请以信托文件约定的内容为准。信托投资附带风险,请投资者审慎。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400 8819 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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