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该产品目前仅在上海、北京、广东三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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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 0周岁起,最高续保年龄同主险
适用地区:上海、北京、广东

保险保障

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需紧急救援的,我们提供24小时救援热线电话(以下简称“救援电话”)服务,并通过授权的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构”),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 紧急救援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经授权医生确认并由救援机构安排住院治疗的,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就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期间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含床位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药费和救护车费等),扣除约定免赔额后,承担给付医疗费用的责任。

  • 紧急救援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经授权医生确认并由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安排门诊(含急诊)治疗的,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因门诊(含急诊)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 紧急救援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经授权医生确认并由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安排牙科门诊(含急诊)治疗的,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牙科门诊(含急诊)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 紧急救援服务保险金:
    • 安排就医和紧急医疗转送
    • 陪同住院
    • 转送回国
    • 安排子女回国
  • 遗体安排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身故的,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以下列三种方式之一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

    • 遗体转送回国
    • 遗体火化和骨灰转送回国
    • 就地安葬
  • 其他医疗援助事宜和行政援助事宜: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被保险人可通过救援电话求助,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提供相应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 医疗援助事宜:

      医疗服务信息咨询

      医疗专家咨询

      安排医生上门诊疗

      紧急药物递送

    • 行政援助事宜:

      旅行前的咨询服务

      紧急口讯传递

      翻译服务

  • 保险金额
保障区域  计划A 计划B 计划C 计划D 计划E
保障项目 全世界

(基本保障)

全世界

(全面保障)

全世界-不包括美国、日本和加拿大

(基本保障)

全世界-不包括美国、日本和加拿大

(全面保障)

亚洲—不包括日本
紧急救援住院医疗保险金 400,000 800,000 400,000 800,000 50,000
紧急救援门诊医疗保险金
紧急救援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 4,200 4,200 4,200 4,200 4,200
遗体安排保险金 遗体转送回国 50,000 100,000 50,000 100,000 10,000
骨灰转送回国 50,000 100,000 50,000 100,000 10,000
就地安葬 12,500 12,500 12,500 12,500 12,500
紧急救援服务保险金 400,000 1,000,000 400,000 1,000,000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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