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  
 
·如果您在乘坐民航客机、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和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遭受了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我们将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您在上述期间发生残疾事故,我们将根据“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向您支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但是如果您是因为以下几种情况发生的意外,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处方药物;
(五)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恐怖活动、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发生上述第(一)至(八)项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扣除手续费后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以上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介绍,保险责任请以《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