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费期短
保障期长 - 投保便捷
- 保费返还
- 意外保障
范围广 - 双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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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返还
无论是满期生存还是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均返还所交保费的108%,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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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10年,保障长达20年
仅需交纳10年的保费,即可享受长达20年的全面贴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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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选择两种交费方式
月交、年交任您选,轻松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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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简单,方便快捷
无需体检,一通电话即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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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投保年龄范围
18-55周岁均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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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障范围广
- 平安附加安行意外伤害保险(2013)有多种责任:
- 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导致合同约定的伤残赔付1倍基本保额乘以对应伤残给付比例;
- 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赔付1倍基本保额;
- 意外伤残或身故特别保险金:以驾驶员身份驾驶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因交通事故而导致合同约定的伤残除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额外赔付等额的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以驾驶员身份驾驶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因交通事故而导致身故的除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额外赔付等额的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备注:意外伤残保险金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总额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终止,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身故前附加险合同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30岁的黄小姐工作稳定,购买新车不久便在平安投保了“倍保安行2013”计划,该计划包括平安安行两全保险(2013)、平安附加安行意外伤害保险(2013)(基本保额40万),每月交费913元,10年累计交费109,560元,在未来的20年保险期间内,黄小姐可分别享受以下保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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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生存保险金
当20年保险期满仍生存时,黄小姐50岁,可获得所交保费之和108%的返还,共计118,324.8元,可用于旅游或养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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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黄小姐不幸身故,则获得所交保费之和108%的返还。
备注:保险公司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后 ,保险合同终止。 -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黄小姐因意外不幸身故,可获得400,000元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备注:若被保险人身故前附加险合同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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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或身故特别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黄小姐以驾驶员身份驾驶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因交通意外事故造成合同所列的伤残项目,除获得意外伤残保险金外,还可获得与意外伤残保险金相同金额的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黄小姐以驾驶员身份驾驶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因交通意外事故不幸身故,除获得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可获得400,000元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
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黄小姐因意外造成合同所列的伤残,可获得400,000元*对应伤残给付比例。
备注:意外伤残保险金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总额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我们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注:以上平安“倍保安行2013”计划包含“平安安行两全保险(2013)、平安附加安行意外伤害保险(2013)”
注:本网页介绍内容及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