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交通事故可“快处” 交强险出台停驶补偿政策
2008-07-01

  奥运期间,机动车发生伤人交通事故也可采取“快速处理”的办法,对于理赔额度在5000元以下小额案件的赔款可立等可取。另外,机动车奥运期间停驶的交强险和商业险补偿政策也将在奥运会前正式出台。在市交管局和保监局今天上午联合举行的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了一系列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利好消息。 

  本市交通事故导致道路拥堵降了6成 

  从去年7月1日起,如果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物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用再等待交警处理,而是可以自行撤离现场,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已实施了整整一年,有效缓解了日益增大的交通拥堵压力。据不完全统计,快处办法实施一年来,事故当事人自行处理率已从去年7月初的30%左右上升到75%以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比上一年度下降了60%。 

  而在保险理赔手续方面,从报案到领取赔款的时间从去年7月1日前的平均46天,缩短到快处办法实施后的平均22天左右,平均结案周期缩短了50%。全市各保险公司一年累计赔付快速处理案件50余万起,未发生过拒赔案件。 

  奥运期间伤人交通事故也可“快处” 

  据了解,为确保奥运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北京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北京奥运会期间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扩大了原来快处办法的适用范围,加入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及伤人交通事故的内容。 

  通告规定,2008年7月8日至10月16日期间,在本市道路范围内,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伤情轻微,且车辆能够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要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撤离现场。其后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事故或立即报警等候交警处理;对事实清楚的伤人交通事故,只要不影响事故本身责任的认定,交警可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据市交管局事故处处长王刚介绍,上述通告只限于奥运期间(7月8日至10月16日)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在10月16日以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仍需按原来的办法报案处理。如果运行效果不错,也会考虑将通告内容补充到现行的快处办法当中。 

  交强险将出台机动车停驶补偿政策 

  日前,北京奥运会期间削减机动车流量的相关通告发布后,关于机动车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的减免三个月的政策也相继出台。市保监局局长助理刘跃林透露,奥运期间机动车停驶,保监局将在交强险和商业险方面考虑对车主的补偿措施。现在相关补偿政策正在研究制订中,将会在奥运会前对外正式发布具体细则。 

  5000元以下小额案件赔款立等可取 

  记者也了解到,快处办法运行一年来,仍有少部分驾驶员由于未随车携带《协议书》或对快处办法不甚了解未能及时挪移车辆,影响道路正常通行;还有个别驾驶员在填写《协议书》后,因白天工作繁忙未能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或因缺乏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未按约定时间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拒绝履行赔偿责任。这些问题均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快处办法的落实。下一步,市交管局和保监局将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简化理赔程序,方便群众快速理赔。 

  ■延长保险公司办公时间 

  将保险公司理赔查勘定损中心的业务办理时间统一调整为周一至周日的早8点半至晚6点,中午不休息。目前,华农财险公司已按此办公时间受理定损业务,受到群众欢迎。 

  ■小额案件赔款立等可取 

  建立车险理赔案件快速赔付绿色通道,对责任明确、材料齐全、无人员伤亡、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客户,实行“赔款立等可取”。 

  ■减化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理赔流程 

  对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交通事故,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当事人授权保险公司,由无责方一人来办理相关理赔手续,减少以往必须双方同时多次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的不便。 

  ■进一步简化车险理赔接报案手续,被保险人仅需提供车牌号、事故经过等必要信息即可报案。 

  ■建立保险咨询和投诉处理绿色通道,保险公司对于咨询和投诉将在24小时内给予明确回复。 

  ■不及时挪车造成拥堵将被处罚 

  对于符合事故快速处理条件而未及时挪车造成交通拥堵的,将坚决按照快处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千龙网 记者 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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