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客户缴纳保费75347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
2007年12月,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指出,现阶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以突发、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直接损失为主。先期重点选择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和地区,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
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负责人透露,该款险种在产品研发阶段,即按照上述指导意见,承保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损失。产品上市以来,平安积极与各省环保部门沟通,排查出“典型企业”。除了一般责任险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直接财产损失以及法律费用外,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还承担两项特殊的责任,即对污染物进行清理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清理费用以及施救费用,鼓励被保险人控制污染物扩散。
据了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一项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能够较为有效的应对环境污染问题的“绿色”保险制度。国际经验证明,一个有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能够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2007以来,国家环境保护部联合中国银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发布了一系列金融环保政策,如《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绿色金融”正式在国内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