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13
来源:燕赵都市报
今后,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许可以到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了。8日,保监会在官网上就《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其将除了银行以外的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均纳入可代理保险业务的范围,拓宽了保险产品的销售中介渠道。
银保下滑被迫增加渠道
“征求意见稿”所称金融机构,是指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非保险类金融机构。而目前在金融机构中,只有银行才能办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同时,规定所称代理保险业务,是指金融机构接受报信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的经营活动。“征求意见稿”规定,金融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必须具备,经其主营业务的金融监管部门认可,可以代理保险业务;具有在营业场所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代理保险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具有健全的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制度等。
我省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除了保险公司自身的代理人销售渠道外,来自银保销售渠道的保费收入,几乎支撑各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半壁江山。
而为了银保产品防止销售误导,去年底以来,银监会一纸文件叫停保险公司驻点销售,一家银行最多只能与三家保险公司合作。这一新规一出,不少险企保费收入大幅下滑,银保独大的弊端已显现。
分析人士认为,此番保监会出台新规正是为了应对银保大幅下滑的窘境,同时也看到了银保一支独大的种种弊端,“新规或将打破银保独大局面。”业内人士分析称。
短期内对保费贡献不大
同时,本地保险公司人士分析还认为,这一政策虽好,但短期内恐怕难以对保费带来重大贡献。“理财类保险的消费客户与到银行存钱的客户的诉求比较吻合,而券商和信托公司客户都是风险承受度高、对收益比较看重的客户,恐怕与保险的客户群体有所差别”,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他同时分析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排除各保险公司会针对券商渠道设计新的险种,但是相比银行而言,券商和信托公司的网店可谓少之又少,保费贡献上很难与银行渠道匹敌。“尤其现在网络发达以后,好多券商根本没有业务大厅,只有少数大户室,要达成保险的代销也是有难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