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责任有限公司投保了平安公司的旅行意外险,其中意外伤害保额为25万元/人,附加意外医疗保额为5万元/人,保险期限为2006年2月11日-2006年2月28日。
2006年2月11日旅行社自克拉玛依至泰国的旅行团从克拉玛依出发,当旅游车行驶至217国道克拉玛依段423公里处,与一辆油罐车相撞,造成旅游车上4人死亡,13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平安产险新疆分公司克拉玛依中心支公司(简称中支)的理赔人员接到客户的报案电话后,及时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查勘。在了解了客户投保的险种后,克拉玛依中支的理赔人员向分公司核赔人上报该案件的情况,经过调查核实,旅行车上死亡的4人中,其中有两名为平安的被保险人,即赵女士和田先生。
分公司核赔人接手该案件后,首先向业务人员、核保人员、出单人员等相关部门了解该业务的承保流程及承保情况,理赔人员在明确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后,及时上报总部,请总部批示该案件。很快,50万元的赔款就支付给了身故者家属。平安的快速理赔,在当地造成了积极的影响,为平安赢得了良好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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