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4年2月5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的高级行政人员及若干主要雇员参与虚拟期权计划。本公司将不会根据此计划发行任何股份。该等权利以单位方式授出,每个单位代表1股本公司H股。该等虚拟期权将于未来五年发行。参与者将于行使上述权利时收到现金付款,惟支付予所有参与者的福利总额不得超过行权年度的估计纯利的特定百分比。现金付款金额等于已行使权利单位数量乘以行使价与行权时H股市场价之间的差额。
年内确认的上述雇员服务支出金额为人民币10.19亿元(2005年:人民币0.61亿元)。
本年内虚拟期权的单位数量列示如下:
2006年 | 2005年 | |
---|---|---|
(百万) | 单位数量 | 单位数量 |
1月1日余额 | 58 |
42 |
年内已授出 | 16 | 16 |
12月31日余额 | 74 | 58 |
于2006年12月31日未行使虚拟期权的加权平均剩余合同期限为1.7年(2005年:2.5年)。
虚拟期权的公允价值于授出当日使用柏力克-舒尔斯期权定价模式进行初始估算(同时亦考虑授出虚拟期权的条款及条件)。下表所列为本年度所采用的该模式输入数据。
2006年 | 2005年 | |
---|---|---|
无风险利率(%) | 1.5% |
1.5% |
预期股息率(%) | 1.0% | 1.0% |
预期波幅(%) | 31% | 29.0% |
预期有效年期(年) | 3-5 | 3-5 |
已接受的服务及其形成的负债于预期归属期间内确认。本公司于每一报告日均会对其进行估算,并于利润表内确认其公允价值的变动,直至该负债结清为止。于2006年12月31日与虚拟期权有关的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11.09亿元(2005年:人民币0.9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