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保障计划 | 保障项目 | 基础款 | 标准款 | 升级款 |
|---|---|---|---|---|
| 基础保障 | 第三者人身伤害 | 1万元 | 2万元 | 3万元 |
| 房屋主体损失保障 | 100万元 | 200万元 | 300万元 | |
| 室内财产损失保障 | 10万元 | 20万元 | 30万元 | |
| 盗抢损失(无限制入室方式) | 10万元 | 20万元 | 30万元 | |
| 白血病保障 | 1万元 | 2万元 | 3万元 | |
| 个人银行卡盗刷 | 10万元 | 20万元 | 30万元 | |
| 家庭服务 | 1000元 | 2000元 | 3000元 | |
| 房屋装修损失保障 | 10万元 | 20万元 | 30万元 | |
|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险 | 1万元 | 2万元 | 3万元 |
隐私保护声明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我们不会提供给任何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1、本保险保险期限 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2、本保险合同室内财产损失保障、房屋主体损失保障、房屋装修损失保障、第三者人身伤害、家用电器用电安全险、盗抢损失、个人银行卡盗刷、每次事故中,对本项责任保障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扣除免赔额500元后按照100%的比例赔付。
3、本保险合同仅承保被保险人拥有合法产权、建筑结构为钢混或砖混且用于居住的房屋,不承保农村房、自建房、小产权房、用于生产经营性质的房屋及其室内财产。
4、《平安附加家庭财产盗抢损失保险》中便携式家用电器部分保额为附加家庭财产盗抢损失保险金额的20%,现金、金银珠宝、首饰、手表部分保额为附加家庭财产盗抢损失保险金额的10%;发生盗抢事故后保险人根据财产险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额范围内赔付。
5、本保险合同重大疾病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等待期届满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后),经符合本保险合同释义约定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患有白血病,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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