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保前已出现健康告知中列明的情况,必须全部如实告知,若未如实告知,将无法获得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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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接受住院、住院前7天后30天门急诊、特殊门诊、门诊手术治疗的,可以报销个人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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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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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本产品保障的恶性肿瘤类型为恶性肿瘤-重度、恶性肿瘤-轻度、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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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就医安排:如客户罹患恶性肿瘤可能,可根据客户目前病情进行精确分诊,综合客户实际状况及需求推荐适合的就诊途径、就诊医院及就诊专家,并在就诊过程中,由陪诊专员全程陪同,予以协助。恶性肿瘤住院就医安排:如客户罹患恶性肿瘤可能,在客户获得并提供住院单后,可为其安排主诊医生或服务方优选推荐医生的住院床位,并在就诊过程中,由陪诊专员全程陪同,予以协助。
恶性肿瘤第三方诊疗:根据被保险人的疾病情况和就医需求,由专业的分诊医生协助被保险人根据需求预约全国肿瘤专家团队的专家提供专业书面的诊疗建议和治疗方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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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退保。自您收到电子保单次日起,您有10日犹豫期,犹豫期内解除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缴的保费。自我们收齐申请材料起,合同即被解除,我们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犹豫期后退保,您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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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期间,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在医院进行治疗,我们均按照约定给付各项保险金,但各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到达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我们的最高给付金额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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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及原位癌确诊/治疗费用保险金、就医安排费用保险金、恶性肿瘤第三方诊疗费用保险金、质子重离子治疗费用保险金等待期为90天,被保险人在投保后至等待期结束之日前经医院确诊发生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或原位癌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向您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投保人在上一保险期间届满60日内为被保险人重新投保本产品的,免等待期。
